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|
三级 |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(2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;
(3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(4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;
(5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|
理论及技能考试为闭卷(师级考试加考论文),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。单科成绩合格保留一年,不合格科目交补考费可参加一次补考。所有科目通过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。 |
1460元
(包括鉴定费310元) |
7天 |
培训及鉴定时间(提前报名审核申报资料)
1、助师级:2011年8月
2、技师级:2011年8月
3、全国统考试时间:11月中旬 |